桂林公积金死亡提取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在我国,桂林公积如果公积金缴存职员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金死并且其有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亡提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有公积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时候那么继承人(受遗赠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携带所需材料领取公积金。可办那么什么时间可以办理桂林公积金死亡提取,桂林公积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金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亡提
一、时候桂林公积金死亡提取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可办办理公积金死亡提取所需材料
1、桂林公积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金死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3、亡提提取转账账户;
4、时候其他证明材料,可办例如继承、遗赠公证书。
【备注】:具体提取所需资料,依据本地公积金政策执行。提取流程:单位经办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公积金办事机构申请提取即可。一般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具体提取流程依据本地公积金政策执行。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市民工作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在职职工由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自由职业者(即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个体劳动者),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开设手续,按《住房公积金明细开设、变更、注销和年度调整手续须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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